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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一、二矿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应予重视

2016/6/8 1:53:18 人评论

 

        市政协委员史朝华:港口一、二矿位于港口镇灰山村和凉亭村境内,面积548亩,原属宣城市经信委下辖的两家国有企业。2003年港口一、二矿改制后,宣城市国资委在港口一、二矿分别设立管理处,负责矿区厂房等闲置资产的经营管理以及一些遗留问题的处置,而原矿区居民(涉及人口1940人),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落户到港口镇港口社区和新村社区。自管理处设立以来,在盘活闲置资产、协调矿地关系、妥善安置改制职工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随着改制时间的推移,改制后的一、二矿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矿区“脏乱差”现象严重。尽管一、二矿在港口镇境内,但由于两个矿区的所有权和管理权明确归属宣城市国资委所有,且由于国资委所设的管理处人少事多、力量严重不足,日常管理难以到边到位,造成矿区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环境卫生整治的“盲区”。矿区内道路、房屋等年久失修,破坏严重,危房就达7000平米以上,基本处在无人管理的状态。矿区没有聘请环卫工人,生活垃圾无人清扫和清运,“脏乱差”现象处处可见。

二是矿区环境污染情况严重。为盘活闲置资产,一、二矿管理处在未征得港口镇党委、政府许可的情况下,自主将厂房等租赁给养猪、耐磨铸件、抛光、活性炭等一些高能耗、高污染的小微企业,对矿区及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直接影响到群众的生产生活,群众反响非常强烈。受管理权限制约,尽管港口镇党委、政府多次与管理处协调沟通,但成效甚微。截止目前,造成矿区、生活区环境污染的企业虽经清理,但仍有10家。

三是矿区困难群体缺少必要的帮扶救助。尽管矿区居民归属港口镇的两个社区管理,但由于矿区资产属宣城市国资委,矿区居民既不能享受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也不能享受城区居民廉租房政策。目前,矿区困难群体多,大多为老弱病残人员(住在生活区的老弱病残人员330余人),生活条件简陋,基础设施陈旧,多数居民住房年久失修,道路硬化、亮化率低。港口镇党委、政府虽多次积极争取,但受政策等限制,矿区民生改善仍然举步维艰。

以上问题的存在,已经成为港口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最不和谐的因素,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最大民生问题,势必引起高度重视。为此,建议:

1、市委、市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就当前一、二矿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并形成专题报告报宣城市委、市政府;

2、探索建立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宣城市国资委与市委、市政府的沟通衔接,及时妥善处置矿区安全生产、环境污染、民生改善等现实问题;

3、综合分析利弊,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提请宣城市将一、二矿资产划归宁国管理,既便于统一规划和治理,也为港口生态园区建设争取更多的土地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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