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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提案质量、提案办理质量双向评议活动的通知

2016/10/16 11:50:50 人评论

 

宁协办字[2016]46

 

关于开展提案质量、提案办理质量

双向评议活动的通知

 

市政协提案承办单位及相关市政协委员:

为促进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的双提升,根据市政协工作部署,今年全面开展提案质量、提案办理质量双向民主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内容:

(一)提案承办单位对今年提案质量开展评议。评议内容主要有:

1、提案总体符合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

2、提案结构符合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标准;

3、提案内容符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民意;

4、提案格式符合一事一案、简明扼要、书写规范要求;

5、提案可产生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提案者对今年承办单位提案办理质量开展评议。评议内容主要有:

1、答复及时规范。提案办理工作程序规范,办理质量较高。在提案交办五个月内对提案进行正式书面答复;提案答复按规定的格式行文,并加盖公章。

2、办理充分协商。承办单位注重与提案者充分沟通,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并主动征询提案者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如提案者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承办单位及时重新研究,作进一步的答复。

3、注重办理实效。办理提案认真负责,注重实效。凡是有条件解决的,集中力量及时解决;因条件限制短期内不能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及时向提案者反馈解决进度;确因条件所限制,无法解决或无法采纳的,实事求是地向提案者说明情况,取得提案者理解。

二、填写评议票说明:

(一)提案承办单位根据本单位今年主办提案的质量情况,在“提案质量评议票”的相应栏目填写提案号,同时在意见和建议栏填写对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者结合今年在提案办理工作中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在“提案办理质量评议票”的相应栏目划“√”,同时在意见和建议栏填写对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评议表填好后,请于20161030日前报送市政协提案委。经审核、研究后,计入本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成绩,并作为评选表彰“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和“优秀提案”的重要参考。

附:12016年提案质量评议票

       22016年提案办理质量评议票

 

 

                                     20161012

 

 

 

2016年提案质量评议票

填报单位(盖章):                            2016     

           

评议等次

评议内容

优秀

(提案号)

良好

(提案号)

一般

(提案号)

1、提案总体上符合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

2、提案结构上符合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标准;

3、提案内容上符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实际;

4、提案格式上符合一事一案、简明扼要、书写规范要求;

5、提案可产生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对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单位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2016年提案办理质量评议票

 

提案号:      提案者:       案由:

 

  

答复及

时规范

充分沟

通协商

注重办

理实效

办理总

体评价

      评议等次

 

 

提案承办单位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不了解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不了解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不了解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不了解

 

 

 

 

 

 

 

 

 

 

 

 

 

 

 

 

 

对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的意见与建议:

 

 

 

 

 

 

 

提案者签名(盖章):

 

2016     

备注:请提案者填好评议票,于20161030日前寄送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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