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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融资方式 服务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

2019/7/15 16:12:35 人评论

工商联 目前,我市民营经济各级各类组织发展到2.5万家,众多中小微企业因为自身规模小、资产少、负债率高、担保能力弱以及财务指标不佳、财务制度不健全、信用等级低、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囿于金融机构商业性的本质特征,商业银行盈利性的目的,决定了对中小微企业贷款采取…

工商联

 

目前,我市民营经济各级各类组织发展到2.5万家,众多中小微企业因为自身规模小、资产少、负债率高、担保能力弱以及财务指标不佳、财务制度不健全、信用等级低、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囿于金融机构商业性的本质特征,商业银行盈利性的目的,决定了对中小微企业贷款采取谨慎的态度,难以获得银行较高的信用评级,致使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相对较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长期困扰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成为制约我市实体经济增长的主要瓶颈。

    当前的形势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已不完全是一种经济行为,而是涉及就业、稳定等多种社会责任。帮助中小企业群走出困境,需要政府、银行、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对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引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流转项目,解决中小微企业固定资产少、缺少融资抵押物的难题。政府通过招投标方式引入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流转项目,成立应收账款债权管理公司和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者委托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公司,依靠大数据高科技手段,将企业静态的应收账款通过科技和增信方式,转换为动态的集流转、融资、融货、抵付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纸质或电子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避免债权企业完全通过需要融资来解决问题,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二、设立中小企业转贷引导基金,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资金周转压力。借鉴湖南长沙、周边广德做法,由财政局(国资委)牵头,寻找资金实力雄厚上市公司、民营企业按照政府出小头、企业出大头投资比例,设立国资与民企共同出资的市中小企业转贷引导基金,为那些符合国家产业扶持方向、短期周转困难的企业提供低成本的临时性过桥资金,帮助企业避免因资金期限错配造成逾期。当企业面临还款缺口,可以向转贷基金提出申请,在银行和基金运营方审批通过后,由基金出资还款。企业不逾期,银行顺利发放下一笔贷款,企业再还给基金。

    三、建立中小微企业主办银行“一对一帮扶”制度, 增进银企之间的对接融合。充分发挥政府牵线搭桥作用,积极研究搭建政银企对接创新平台,由一家银行重点帮扶一家成长型中小微企业, 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有效对接,解决中小微企业不了解银行的产品,银行不了解企业的发展情况,两者缺乏沟通协调、信息不对称问题,减少企业担保链风险。

    四、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提高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目光下移,关注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进一步发挥好行政监管与服务作用。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指导其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健全财务报表、缴税台账等,为银行信用评级打下基础。二是指导中小微企业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提高经济效益,提升社会形象,履行还贷义务,争取各类金融机构的广泛支持。三是建立中小微企业信息共享交流平台,鼓励其参与大型集团企业原料、生产、销售、市场等环节的分工,争取大企业的资金支持,尽量减少向社会及金融融资的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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