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保留2位小数)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30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2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2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财预〔2015〕152号)要求,2016年,我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我单位及上级部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5年决算同为0万元,相比2015年无增减。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宁国市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2012]110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与2015年决算比,增加1万元,增长14.3%。2016年我单位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方面,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会议室租赁费等。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省、市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2万元,与2015年决算相比,增加5.7万元,增长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均为执法执勤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委员视察、专题调研等。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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