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同时做出了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论断。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论断进一步深化了关于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体系建设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的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更重了。在笔者看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要承担起三项重大任务:
第一,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要承担起政治协商的重任,通过协商凝心聚力,为改革发展献计献策。和其他的六种协商渠道不同,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其特点在“专”,优势也在“专”。人民政协就是专门从事协商活动的机构,必须将协商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重心,将协商贯穿于政协履职的全过程。
要充分发挥人民政治协商民主的优势,在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决定过程中发挥自身独特的作用:要发挥人民政协在组织机制上的优势,人民政协由界别组成,它代表的是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和社会视角,这与人大的地域性代表机制形成了互补,可以保证协商过程中利益表达和社会视角的“条块结合”;要发挥人民政协在协商主体上的优势,很多政协委员都是所在领域的专家,具有出色的专业背景,可以保证协商的专业性,为党委和政府的决策当好参谋;要发挥人民政协在协商性质上的优势,人民政协不是权力机关,地位相对超脱,能够有效避免在协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部门利益影响政策的弊端;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凝聚共识方面的优势,人民政协的协商不是决策型协商,而是资政型协商,人民政协协商本身不直接形成决策,而是为决策部门提供建议,为决策凝聚共识。人民政协作为党联系界别群众的桥梁,要充分发挥其联系面广、包容性强的优势,通过协商,有效引导社会各方面正确对待新形势下改革发展中的利益格局调整,支持和参与改革。
第二,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要承担起为协商民主建设先行先试、提供借鉴的重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协商就要真协商”。“真协商”的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因此,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从人民政协来讲,一方面要求人民政协不断提高自身的协商能力,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包括完善年度协商计划的统筹机制、协商活动的筹备工作机制、协商交流的互动机制、协商成果的运用机制等,不断推动协商的制度化和程序化,保证协商活动的有效开展。另一方面,也要求人民政协必须花大力气研究协商民主发生发展的规律,积极探索有效开展协商的方式方法,为其他渠道的协商工作提供借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协委员要“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和选举民主一样,协商民主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没有一套严谨而合理的程序,就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从协商议题的提出到协商人员的产生,从协商过程的控制到协商成果的运用,每一步都需要合理的程序来加以规范。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程序合理”的要求,就是针对协商实践中随意性大、程序不规范不合理的现状,对症下药。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应该责无旁贷地承担起研究协商民主“技术”的责任。要鼓励各级政协组织努力进行制度创新,通过自身的实践,不断积累经验,检验各种协商技术的适用范围,使之不断成熟。在此过程中,应积极借鉴西方协商民主发展过程中积累的有益成果,为我国的协商民主建设提供借鉴。
第三,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要承担起讲好中国协商民主故事、向世界传播中国协商民主实践经验和成就的重任。尽管其他国家也有各式各样的协商民主实践,但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自己独特的优势,这些独特的优势不仅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而言十分重要,对于世界各国而言,也是非常宝贵的财富。
可以举两个例子来说中国协商民主的制度优势。第一个例子是协商与决策的衔接。借助制度化的渠道,协商的成果可以顺利地转化为党和政府的决策。全国政协关于建筑工人工伤保险的协商就是很好的例子,它不仅将协商成果落实为国家政策,而且通过发挥政协的民主监督功能,使政策本身得到落实,解决了4000万建筑工人的工伤保险问题。第二个例子是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的关系。以浙江温岭为代表的中国基层协商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混合代表制,将协商民主的代表机制和传统的代表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既保证了参与范围的扩大,又保证了参与质量的提高,不仅在实践上回应了基层治理的现实需求,有效解决了公众意见、专家知识、政府决策相结合的问题,而且在理论上丰富了国际学界对于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二者关系的认知。可以说,在协商民主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中,中国经验非常重要。无论是中国历史上悠久的协商传统,还是当代中国丰富的协商实践,都能为协商民主的发展提供借鉴和灵感,它有助于打破协商民主研究的西方中心主义,推动协商民主研究向纵深发展。
目前,我们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践经验研究不够、阐释不够、宣传不够,从国际社会的角度来观察,社会主义的协商民主还处于“养在深闺人未识”的状态,国际社会一方面对包括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内的创造性实践了解不够,甚至对社会主义的协商民主存在诸多误解;另一方面又非常希望能了解包括协商民主在内的中国民主的发展状况。2016年,我在新加坡的“亚洲协商民主”国际研讨会上介绍人民政协的双周协商座谈会,与会的国外学者非常感兴趣,主动将我的论文收入哈佛大学创办的“全球协商民主案例库”。因此,我们有责任深入发掘中国自身的经验,讲好中国协商民主的故事,并从中提炼出具有普遍意义的命题,为世界协商民主理论的深化和协商民主实践的开展提供中国方案。在这方面,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义不容辞。
总而言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专门协商机构的论断,对人民政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政协在实践和理论两个方面都面临挑战:在实践方面,人民政协一方面要努力进行制度创新,将自身的协商活动不断推向深入,一方面积极和其他渠道合作,不断探索协商民主的新方法;在理论方面,人民政协要加强协商民主的理论研究和对外宣传工作,应该成立专门的部门、组织精兵强将,一方面立足中国本土经验,不断总结我们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协商民主形式,一方面积极和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认真研究协商民主理论和方法,为协商民主建设提供新的知识和技术手段。在此基础上,做好协商民主的宣传工作,讲好中国协商民主的故事。
(作者系清华大学政治学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