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协〔2018〕20号
关于表彰2018年度优秀提案、承办提案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以来,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运用提案建言献策,提出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各提案承办单位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的高度认真办理提案,使政协提案在推进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鼓励先进,推动工作,经市政协十届十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关于尽快解决我市学前教育突出矛盾的建议》等12件优秀提案、市住建委等12家承办提案先进单位和随欣等23名承办提案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努力取得提案工作新成绩。希望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提案承办单位、具体承办人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精神,从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先进为榜样,增强责任意识、进取精神,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把我市政协提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早日实现“进军五十强、率先现代化”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8年度优秀提案、承办提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8年12月20日
附件:
2018年度优秀提案、承办提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优秀提案(12件)
1、关于尽快解决我市学前教育突出矛盾的建议(21号)民盟宁国总支
2、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品牌战略的建议(98号)工商联
3、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我市现代农业的建议(2号)何爱芳
4、关于缓解我市工业企业招工难问题的建议(64号)李长春
5、关于依法足额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建议(65号)胡益凤
6、关于在大中城市设立研发机构,减轻企业引智负担的建议(73号)周道宏
7、关于加强农家乐周边环境保护的建议(118号)干本根
8、关于改善基层医疗服务条件,缓解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建议(40号)李 军
9、关于对居住人口中空挂户、集体户等人户分离问题进行综合整治的建议(120号)凌 峰
10、关于强化对食品保健品市场监管的建议(130号)双 萍
11、关于加强农村环卫队伍建设的建议(63号)夏南青
12、关于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建议(114号)毛凤国
二、承办提案先进单位(12个)
住建委、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局、卫计委
国土局、林业局、文旅委、安监局、环保局、经信委
三、承办提案先进个人(23名)
随 欣(市委办) 沈 源(政府办)
高 岚(政协办) 齐凤丽(住建委)
汪玉清(公安局) 童炳华(民政局)
钭 锴(人社局) 张宏友(交通局)
张 凯(经信委) 方立平(卫计委)
程丹明(环保局) 杨 梅(国土局)
程守明(林业局) 田 园(文旅委)
徐 飞(安监局) 蔡永彬(城管局)
曹 凌(财政局) 黄国林(农 委)
汪 瑞(科技局) 唐 晖(教体局)
尚忠宁(司法局) 崔友贵(金融办)
王江水(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