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政协副主席 章明安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人民政协也将迎来70华诞。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人民政协任重道远;担起新的使命任务,人民政协大有可为。提案做为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内容,更要做实做好。
要全面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及新制定的《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以提高提案质量为主题,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充分发挥提案办理协商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提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党的领导,开辟协商发展新境界
人民政协各级组织和广大委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履职,使提案工作更好的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同心同向。要以党代会精神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引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工作,特别是在产业转型升级、民营经济发展、乡村振兴、五维共治以及民生改善等方面,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独特优势,真正做到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建真言献良策。
二、坚持质量为本,拓展建言能力新维度
坚持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推动提案工作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充分发挥各党派、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的组织优势、集体优势、专业优势,精选角度、精准谋划,形成一批事关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好提案。坚持以委员提案为基础、以集体提案为重点,注重整合资源,努力将资政建言、视察、调研、考察等履职成果,转化为高质量的提案。坚持正向激励,做好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工作,发挥高质量提案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健全提案“早提交、早审查”工作机制,严格立案标准,逐步形成提案数量渐趋合理,提案质量稳步提升的提案工作新局面。
三、坚持民主监督,展现办理协商新作为
创新和丰富提案协商形式,促进提案办理协商与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的有机结合,增强协商实效。围绕关注度高、议题集中的提案,开展带案视察、集体督办、专题协商。健全党政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制度,进一步发挥重点提案办理的引领作用。坚持联合督办、现场督办等行之有效的督办方式,积极开展对历年提案的跟踪督办和“回头看”,不断增强提案办理实效。同时,注重发挥委员主体作用,逐步建立界别提案工作机制和政协专门委员会参与督办机制,聚八方以求同,集众智以成事,以广纳善言、广聚共识的作为和业绩,凝聚成建设美丽中国的强大合力。
四、坚持改革创新,彰显保障服务新特色
积极为委员知情明政创造条件,开展小型化、专业化、多样化的培训、调研、视察活动,帮助委员熟练业务、拓宽思路、扩大视野,使委员了解上情、掌握下情、体察民情。提案委员会继续加强与提案者和承办单位的联系,建立走访委员和提案承办单位工作机制,做好协调、督促和信息反馈等工作,及时解决提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提办双方良性互动。不断优化提案在线信息系统,完善提案提交、答复和评议等环节功能,实现提案全程在线办理、一网全部办结。主动邀请各级各类媒体参加提案工作相关活动,注重发掘提案方面的宣传素材,及时向媒体提供报道线索。充分发挥政协网站、期刊、微信公众号等阵地优势,最大限度地宣传好提案工作,扩大提案工作社会影响力。(本文于2019年3月26日刊登于江淮时报A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