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宁国市政协召开十届十九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宁国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为提高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宁国市政协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参照全国政协和省政协、宣城市政协《专门委员会通则》,结合该市政协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政协宁国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重点从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工作原则、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方面就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对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组工作作出明确安排,为专门委员会工作提供了遵循。
“专门委员会工作是政协工作的重要基础,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托和载体,为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专门委员会工作实效,我们制定本工作规则。请各专门委员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则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宁国市政协主席饶培康在市政协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政协宁国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时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