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南极乡党委副书记李光华反映:2023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同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再次提出“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持续推动创新突破,开辟更多新领域新赛道,进一步完善相关领域服务标准。”这些,为规范平台经济发展提供了遵循。 但与此同时,一些平台经济领域出现垄断、不正当竞争以及抽成过高等现象,严重制约民营经济发展及消费者消费。以旅游订房平台为例,我市民宿发展较快,仅宁国就有620余家农家乐,其中精品民宿34家。这些民宿和农家乐为了业务推广,相当一批选择线上交易。目前,游客可选择的旅游订房平台较多,如驴妈妈、携程、同程艺龙、美团旅行、途家等。一些平台凭借“龙头”地位,凭借数据和流量优势,收取导客引流费或者信息服务费,少的6%~7%,最多有25%被平台抽走。一些平台利用行业潜规则,游客通过网络预订很多情况下“不可取消”,钱款不能完全退给消费者。
为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建议如下: 一、加强平台日常监管。有关部门要顺应发展趋势,积极开展线上监管,打造一套具有协同监管功能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体系,督促平台企业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强化对平台押金、预付费、保证金等费用的管理和监督。 二、引导让利入驻企业。进一步优化平台协议规则,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经营成本,引导平台服务收费要质价相符、公平合理,应与平台内经营者平等协商、充分沟通,不得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给予优质小微商户一定的流量扶持。 三、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组建跨部门的专业执法队伍,充实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等部门的执法力量,依法查处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