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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名知县范镐

2011/8/2 7:59:18 人评论

 

棠荫今同日月长
——记明代名知县范镐
张贤南
 
范镐,浙江鄞县人,明嘉靖16年(1537)举人,26年(1547)任宁国知县。
据他自己撰写的《宁国县知县题名记》记载,他的祖先是河南邓州人,与唐朝宁国县令范传真同一祖籍,宋朝南渡后祖上才到了鄞县。从鄞县的家谱中,他看到了范传真的名字,只是不知任何职,一直到他任宁国知县,从县志中才知道范传真在七百多年前任过宁国县令,而且政绩斐然。他感觉自己几百年后也到宁国任知县是与范传真心灵相通所至。
因此,他下决心学习范传真的做官风范,实施德政。他组织商户捐资兴建河沥溪桥亭,以方便宾使商旅休息,并亲自为桥亭作记。在《河沥溪新建桥亭记》中,他把治水与治民联系起来,提出:治水以顺为道,治民以顺为方。治县要心为原委,仁为恩波,义为砥柱。”“有司者顺以治之,弗咈其性,陈以艺极,章以轨物,民自无拂于政,揖逊归于礼教矣。意思是说,作为统治者,不要违背老百姓的意愿,要告诉他们做人的准则,要建立各种法律法规,这样,老百姓就不违背政府而谦逊归于礼教。
为了继承范传真的治县理念,范镐追寻化洽亭遗址,并有感而发,写下了四言诗《寻化洽亭》。诗曰:
亭伊谁构,前令范公。
址伊何所,名在亭空。
亭以政成,名以德隆。
化而有洽,千古攸同。
范镐还在县衙内立石碑,并为碑题写《宁国县知县题名记》,《记》中阐明了镌刻的目的,把从前在宁国任职的优秀县令的政绩刻在碑上。令于前而贤者,吾从而师之;其不贤者,吾从而戒之。他把过去的优秀县令作为自己的榜样,把不好的县令作为自己的警戒。
范镐还组织编纂《宁国县志》,并亲自撰写,汇集成帙,历时一年多时间编著成书,嘉靖二十八年(1549)刊行与世。该部县志是我市目前保存的最早最完整的县志,它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资料和文化遗产。
范镐不仅勤政、廉洁,而且很有才华,他在宁国任职期间写下了许多诗文。明代江南四才子之一的文征明曾赋诗《怀寄范宁国》,惋惜范镐大材小用。诗曰:
相逢相别更相望,怜尔才华滞此乡。
礼乐正循周制度,经纶试展汉循良。
口碑已逐桑麻遍,棠荫今同日月长。
咫尺五云来宠诏,会梯高阁看鹏翔。
诗高度赞扬范镐是一位很正派、很有政绩的官吏,在老百姓中的口碑很好,凭他的才华不应只当七品县令而完全可以胜任更大的官,做更大的事。
给事中弘农(今河南灵宝市)人杨雷也写下《海南歌赠范宁国》诗,对范镐给予很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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