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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法治环境的几点建议

2016/6/11 19:07:52 人评论

 

市政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第六调研组

 

为更好地为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建言,市政协副主席万辉带领第六调研组,就法治环境建设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先后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交流、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方式,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法治环境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坚强后盾。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不断加大,改革矛盾日益突显,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必须通过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社会问题复杂性与应对方式简单化之间的矛盾。当前,我市正在掀起抓项目建设、抓“三年并进”的新热潮,我们要树立“抓环境建设,就是抓经济发展”的意识,围绕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努力提供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

一要以“铁的决心和手腕”优化工程建设环境。建设工程施工环境是反映一个地区总体环境的重要标志,必须站在我市“调转促”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位。首先,源头预防要防得住。主要做到“三防”:一是思想上设防。尤其在推进村村通、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建设中,无论相关工程建设的必要性有多大,都要花“大精力”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二是程序上设防。扎实做好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从实际出发设置必要条件,避免盲目提高资质要求,并适当降低诚信保证金,减少税源流失,培育本土企业。三是管理上设防。针对项目建设管理以及运输市场和建设市场秩序等问题,要尽快出台相关措施,规范农民运输、承接附属工程范围及标准,确保有序竞争。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建材市场的价格监测,掌握变动趋势,引导趋向合理。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主体资格监管,对未取得资格承揽工程的,依法查处。其次,矛盾问题要能解决。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不稳定因素清单制度,掌握情况,跟进稳控,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分解责任,落实措施。尤其针对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做到主管的牵好头、配合的尽到责,其中政法部门可围绕我市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风险点,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司法建议;其他部门和建设单位密切掌握工程建设中的深层次信息,及时传递违法犯罪线索,防止证据流失,确保打击处理及时到位。第三,非法行为要打到位。对少数打着“为集体、为村民谋利”旗号,采取各种手段阻挠工程正常建设的行为,尤其是砂霸、石霸以及强揽工程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势介入,严厉打击,做到对影响重点项目、干扰重点工程建设的各类违法犯罪“零容忍”,对重大案件做到“零积案”,确保不让“少数人”甚至“个别人”干扰工程建设的“大环境”。

二要以“问题导向”意识推动企业发展。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难点。其中有三个问题需要重点关注:一是“安全感”问题。对企业和企业家来说,他们期盼的是法治和在可预期的良好法治环境中发展,对危害企业财产的行为,尤其是威胁、伤害企业经营者或客商人身安全的行为,要集中力量快侦、快破、快处,避免“久调不决、久拖不结”现象发生。同时,立足提升外来投资者安全感,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以及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犯罪行为,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二是“僵尸企业”问题。要高度重视两个方面:一方面,必须坚持“依法治僵”,始终用法治化的方式“护送”那些亏损严重、资不抵债且无力生还的“僵尸企业”退出市场,并帮助那些尚存优质资产的企业重整盘活,努力维护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另一方面,要大胆创新“提速”审判,尤其是要建立破产案件集中审理机制,让破产审判真正“快”起来,使其尽快获得重生。三是“刚柔并济”问题。目前我市面临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很多企业经济效益大幅下滑,有的甚至处在破产边缘,政法部门在处置一些涉企案件时,要注重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围绕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关键环节,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尤其要防止因执法不当加剧企业经营困难,对法定代表人不轻易列入失信人名单,对涉嫌违法但仍正常生产的企业,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物;确需采取上述措施的,要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

三要以“制度为先”理念推进法治环境建设。推进法治环境建设长效化,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一要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目前,在落实上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应评不评问题,二是评估形式化问题,三是事后补评问题。今后一定要在解决这三个问题上下功夫,确保风险评估工作真正成为重大项目建设的前置程序,从源头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二要建立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做到经济发展推进到哪里,政法服务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一要对接好重点项目。特别是围绕我市“三个年”活动,针对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落实政法领导一对一分包司法服务保障措施。二要维护好发展环境。对于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类矛盾隐患,介入要有“提前量”,最大限度减少矛盾升级给企业和项目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尤其是针对目前我市开展的四大片区征迁工作,政法部门要在每个片区建立司法保障小组,贴近服务,保障到位。三要开展好便民服务。围绕群众关心的诉讼难、执行难和其他热点问题,出台更加贴心的便民利民措施。扩大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面,主动为企业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三要建立监管和责任追究机制。一方面,围绕国土、资金、招投标以及其他领域,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长效机制。同时,建立纪检监察员派驻或联系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廉政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资金、干部”安全。另一方面,要做到“鞭子及时抽”。建立矛盾纠纷问责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征迁工作、工程建设中相关部门和干部的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惩处一个、教育一片,引导广大干部注意按章办事、规范操作,确保即能妥善化解矛盾,又不引发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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