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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财税金融发展环境的几点建议

2016/6/11 19:08:32 人评论

 

市政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第五调研组

 

根据市政协统一安排,201511月下旬始,市政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第五调研组在李爱玲副主席带领下,通过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相关职能部门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了专题调研,期间赴合肥市进行了学习考察,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税金融发展环境基本情况

1、财税扶持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多项扶持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目前执行的是《宁国市经济发展扶持政策一本通》(2013年汇编),新的扶持政策即将公布实施。国、地税部门积极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十二五”期间,地税部门累计核减税7.5亿元,减征社保费5930万元。国税2014年办理出口退税7688万元。

2、融资担保业快速成长。我市共8家融资性担保机构,总注册资本6.78亿元。初步形成了以国有融资担保机构为主休、民营融资担保机构为补充的融资担保体系。其中:国有担保公司注册资本3.27亿元,在保余额11.73亿元,放大倍数6.36倍,担保费率1.5%,为全省最低水平,设立了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累计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应急转贷资金20余亿元。

3、金融生态环境日趋优化。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金融企业聚集区、金融产品创新区、金融服务安全区”建设,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资金洼地效应逐步显现。初步建立起“1+6+5+7+x”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积极维护金融债权,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成为全省唯一的县级金融生态安全区和全省县域银行业服务创新试点县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政扶持政策有待完善。主要表现为部分政策交叉重叠、标准不一,造成部分企业同一项目以不同名目多头申报奖励。同时资金扶持面上追求大而全,面面俱到,导致有限的扶持资金过于分散,难以形成合力,起不到激励引导作用。

2、企业欠税治理难度较大。从地税部门数据看,2013年末企业欠税1200万元,2014年末2500万元,截至201510月份欠税6000余万元,呈成倍迅猛增长态势,欠税追缴的难度持续增大,影响了税法的严肃性,造成税务行政执法操作难,不利于依法治税和提高征管质量。

3、担保业务体制机制不顺。担保公司专业人才缺乏,管理体制机制不足等原因导致服务效率不高、担保业务办理时间长。同时,银行在银担合作中一直处于强势地位,部分银行甚至要求政银担业务中,本应由银行承担的20%代偿部分由企业自担,不利于融资担保业务的有效开展。

4、信贷投放增长乏力。20157月份以来,我市银行金融机构信贷投放不断下降,2015年末银行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分别为170亿元和173亿元,全年信贷投放仅增加2亿元,存贷比为98%,近五年来存贷比首次跌破100%。其中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53.5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2亿元,降幅2.2%

5、金融风险呈快速上升态势。截止201512月末,全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额合计为5亿元,比年初增长3.5亿元,增幅243%;不良率为3.0%,比年初上升2.11%。企业逃废债务、欠贷欠息现象日益增多,银行系统不良贷款化解压力逐步加大。担保责任变债务责任、企业债务变政府债务、银行风险变政府风险的苗头已经显现。

三、意见和建议

1、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尽快出台“115X”财政扶持政策体系,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对相关政策知晓率,确保各类政策真正落地见效。一是按照“由分散使用向集中使用转变、由事后奖补为主向事前引导和事中扶持转变”的原则,对原有的财政扶持经济发展政策进行修改完善,提高资金集中使用效果,避免“撒胡椒面”。二是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加强监管,对于项目申报的资金必须用于项目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2、强化企业税收控管。一是培植税源。出台税源培植相关扶持政策,扩大扶持对象的涉及面,加大受益财政对各类税源的引进扶持力度。二是市直各综合治税成员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1544号)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准确、真实地收集、采集并上报本部门各类涉税信息,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信息数据的有效利用。三是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关于印发宁国市综合治税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办〔201566号)规定严格按年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要突出表彰激励;对落实不力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从而保证综合治税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四是将综合治税工作纳入单位岗位目标综合管理考核体系,以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3、切实优化便民办税。深入贯彻实施《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合作,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建议政府出台政策,从人力、财力等方面鼓励和支持税务部门共建办税服务厅,更好地服务全市纳税人,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降低纳税成本,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4、增强担保公司实力。一是逐步加大国有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适时成立开发区融资担保公司和港口园区融资担保公司。二是重视人才引进,大力引进金融、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类专业人才,对引进的人才给予特殊的待遇,以提升担保公司软实力,快速适应担保业务发展的新变化、新要求。三是推动国有担保公司部分业务向小贷公司、城镇银行等方向转型。四是完善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风险控制机制,补充经信委、农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进入担保风险评估体系,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以最大限度的防范担保业务风险。

5、依法维护金融债权。一是积极借鉴外地化解不良贷款成功经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综合运用设立“资金池”、现金清收、重组、以物抵债、核销、打包给资产管理公司等多种渠道加快处置不良资产。二是积极支持、协助金融机构依法维权,督促企业在破产、兼并过程中规范操作,采取必要措施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联合制裁。三是协调司法机关切实提高金融案件的审判效率,加大对已判案件的执行力度。四是协调市场监管、房管、税务等部门为金融机构办理资产过户、各类权证等提供绿色通道,降低各项税费。

6、积极引导信贷投放。一是恢复执行《宁国市金融信贷投入考核奖励暂行办法》,使政府在推进增加信贷投放工作方面有一定的抓手,加大银行扩大信贷投放积极性。二是修订完善《宁国市政府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将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税融通”“4321新型政银担等业务与政府性资金存放相挂钩,激励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三是根据发展需求,设立多层次转贷基金、企业并购重组基金、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等。

7、加快信用环境建设。大力推进“信用宁国”建设,建立健全社会诚信系统。一是采购并依托“社会诚信体系大数据系统”,逐步建立我市中小企业信用诚信体系,将信用登记、信用采集、信用评估、信用发布以及政府机构、担保机构、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纳入其中,实现联网资源共享,及时快速的掌握融资担保信息。二是以央行考虑放开征信系统为契机,积极申请接入央行征信系统,从而从更大范围上有效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以及相关融资担保信息,提高担保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三是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四欠”(欠薪、欠息、欠费、欠税)企业联动报备机制,将风险关口前移。建立企业逃废债黑名单,加强对恶意逃废债行为曝光。加大对涉嫌犯罪的恶意逃废债务企业和个人打击力度。政府对只愿享受权利不愿承担责任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在今后申报项目或奖补资金时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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