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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2015/7/16 15:32:18 人评论

 

提案人:方忠英

 

我市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已紧迫而现实地摆在了我们面前。而且已由老年个体向老年群体扩散,由单个家庭向整个社会传导,由养老问题向经济社会发展渗透。尤其是农村养老问题,农村人口居住分散,经济条件和群众意识相对落后,与城市相比,农村养老问题更加突出。在调研中我们深深地感到,农村养老问题不仅仅是老年人的问题,更是一个社会化问题,它将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必须摆上重要工作日程。

一、目前基本现状

目前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为7.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9.4%,已经超过国际上10%的老龄化标准线,其中农村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有5.4万余人,占全市老年人口的73%。(其中五保户1729人,残疾人4157人和其他困难群体6000人),由此可见,宁国已呈现老龄化趋势,且农村地区因老年人数比重大、保障低而显得养老问题更加突出。

目前养老的机构只有两类:一是公办的市老年公寓和乡镇敬老院。老年公寓460张床位,代养老人446人,乡镇敬老院1600张床位,入住老人1105人,供养率达64%,床位空置率达36%。二是民办养老院。目前,全市民办养老机构在运营的共4家,床位240张,代养老人190人。

二、民办养老机构遇到的困难

1、投资大,融资难。新建养老机构每张床位需十至十二万元,且新建养老院因受土地指标控制,无土地证,不能抵押,融资较难。

2、风险大。因吸引的大多数都是失能、失智和高龄老人,行为不便,安全隐患大,从而造成风险高。

3、收益低。每张床位一般收益每月都在一千到两千的标准,由于服务人员劳动成本高,除去伙食等一些费用利润很薄。

4、得到的政府补贴低。

目前政府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补贴只体现在每张床位补贴3000元和入住老人每人每月100元的运营补贴,其他没有任何优惠政策。

因以上原因影响了我市社会化养老事业的快速发展

三、建议

第一,尽快制定我市“十三五”养老发展规划。

第二,针对我市养老现状,政府需尽快根据省政府2014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和《宣城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宣民福[2014]19号)等文件精神,尽快制定出我市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第三,整合资源,创新养老模式,增加社会养老服务设施供给量。

针对当前供需矛盾突出的情况,可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促乡镇敬老院转型。进一步加大对乡镇中闲置屋舍的改造扩建,且在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需求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转型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当地高龄、空巢、留守、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养护服务。二是在空置床位较多的港口、河沥、青龙、西办、方塘等敬老院,试行拿出空余床位,采取租赁、承包等形式,吸引社会服务组织和个人进入,并对老人进行有偿服务。三是针对地方财政有限问题,建议多渠道筹集资金,因村制宜建设一条适合地方村的特色养老路子。采取“日间统一照料、夜间分散居住”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帮助解决最需要最期盼解决的吃饭、洗衣等日常生活护理。市政府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先在农村偏远地区进行试点,再在全市全面推广。

第四,建设完备的养老法律服务体系。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针对调研中普遍存在的养老机构与老人后代的纠纷,子女不愿意承担养老等问题,除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外,应加强法治建设,通过法治建设来解决公民道德缺失的问题,因此,在养老保障体系中建议增加老年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一是成立养老协会,依法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建议发布规范性文件,明确子女对老人的赡养责任与义务,以及弃养、虐待老人的惩罚措施,建议将赡养老人纳入道德诚信体系,直接影响银行贷款、就业等,以此来实现道德建设和法治建设相统一。

第五,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居家养老,即通过信息化技术将居家老人和政府、社区、服务提供者等紧密联系起来,围绕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信息管理系统等多种形式,实现“数网合一”,从而形成覆盖社区的、个性化的、便捷有效的服务新模式,为居家老人构建没有围墙的“敬老院”。同时,为政府的科学化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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