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第三调研组
根据市政协统一安排,自去年11月下旬,市政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第三调研组在时任政协副主席吕长河的带领下,通过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相关职能部门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了专题调研,并赴浙江龙游、常山等地进行了考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农业经济与农民关联度高。目前,全市拥有农业龙头企业524家,其中省级以上22家,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17家,其中省部级15家;家庭农场367家,其中省级16家。多业态的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我市农业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但由于经济下行、金融政策、消费环境等影响,我市农业经济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除了由于农业面临价格“天花板”、成本“地板”的双重挤压,价格补贴的“黄线”、资源环境的“红灯”等宏观大环境之外,还有一些个性原因:
(一)从产业层面看,一是产业体系不完善。部分骨干产业如畜禽、竹业,大多仅以原材料或半成品销售,精深加工能力不足,产业链条不长,市场竞争力较弱。同时农业传统主导产业如早笋、山核桃、茶叶等特色不明显,优势不强,缺乏整体规划布局。二是发展层次不高。多数农业企业规模仍偏小,竞争力不强;与农户之间利益联系机制不紧密,多数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运行机制不健全。三是科技含量不够。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产品附加值不高,大量农产品以初级加工为主等。
(二)从企业层面看,一是过于依赖外源融资。据调查我市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过于依赖外源融资,自身资金明显不足。企业联保情况较为严重,从而出现因一家企业倒闭破产,而影响其他企业正常运营,“联保”变成“连倒”。
22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融资情况表
银行贷款 |
社会融资 |
企业 联保 |
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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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40%-60% |
≥60% |
|||
22家 (平均7579万元,最高达5.3亿) |
11家 (占50%,最高达5000万元) |
13家 (占59.1%) |
5家 (占22.7%) |
10家 (占45.5%) |
7家 (占31.8%) |
企业负债率一般在40%—60%较为合适,超过则风险较大 |
二是过于依赖政策奖补。过去,由于国家对“三农”扶持力度较大,货币政策相对宽松,许多企业为了争取国家奖扶资金,没有根据实际需求,结果是争取了奖扶,却需要更多地贷款来建设配套设施。新的财税扶持政策对项目验收要求越来越高,以前过于依赖财政扶持的企业难以为继。三是企业家素质有待提升。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迅速,加上农业产业发展受自然环境、市场波动影响加大,对农业企业家适应市场灵敏度要求较高,然而我市大部分农业企业家主要是从小作坊式家庭农场主逐步发展起来的,对市场经济规律把握、市场发展预测能力还有待提升。另外,一些农业企业家们创业初有成效后,原来那种勇于奋斗、不怕吃苦的优良传统逐渐丢失,对企业的长远发展缺乏思考,以致在新常态下对面临的困难形势极不适应。
(三)从政府层面看,一是奖扶力度不够。我市目前现代农业发展奖扶资金(含农业、林业)每年仅为500万元,相对于全市39亿元的财政收入来说,总量偏小。另外,我市没有设立农业生产救灾专项资金,一旦农业及农业企业受灾,只能依靠中央及省微薄的救灾资金进行补助,作用十分有限。二是基础设施薄弱。由于我市农田沟渠、灌溉设施大多年久失修,农田灌溉、排涝能力严重不足,防灾抗灾能力弱。同时,林区作业道路也跟不上我市现代林业发展步伐,严重制约了我市林业经济发展。
二、发展建议
为进一步优化农业经济发展环境,帮助农业企业共渡难关,促进全市农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议:
(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解决农业产业发展问题。一是制定整体规划。尽快对我市农业传统主导产业如早笋、山核桃、茶叶、香榧、元竹等进行整体规划布局,突出我市农业产业特色和优势。二是出台优惠政策。浙江常山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胡柚、食用菌、山茶油三大产业发展,另外每年还安排10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借鉴浙江常山等地做法,结合我市即将出台的“1+1+5+X”产业发展奖扶政策,建议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专门用于山核桃、竹子、香榧、中药材、茶叶等我市传统优势农业主导产业基地建设、深加工发展、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在土地流转、农业设施设备、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予以重点扶持;出台鼓励家庭农场发展的实施意见,设立家庭农场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专门用于家庭农场发展。三是拓宽融资渠道。结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当前农业发展实际,鼓励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业发展实际效益。开展家庭农场信用贷款,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对家庭农场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对信用等级一星到五星的家庭农场,分别授予5—50万元信用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均享受基准利率上浮30%的优惠;信用额度不足的,可采取有效资产抵押申请综合授信。通过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打牢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基础。四是培育经营主体。结合河沥省级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推进示范区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入园项目招商力度,提升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水平,壮大农业企业发展实力。做强做优农业示范基地,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组织服务功能,鼓励工商资本和优秀人才投入农业,支持种养大户发展家庭农场,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加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系列举措,建立健全广覆盖、梯队型的多类型产业经营主体发展体系。
(二)引导企业转变思路,解决财务运营成本问题。一是上市直接融资。农业企业上市直接融资是解决融资难题的有效之举。建议金融办、农委等部门加强指导,力争在新三板、新四板再挂牌一批龙头企业,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二是加快战略重组。对于经营较为困难的企业,要主动寻求股份合作,实现战略重组。当前,农委等部门要牵头加快推进华瑞公司与上海宇培集团实现战略合作,拓展企业发展空间。三是盘活存量资产。针对部分农业龙头企业盲目扩张带来负债率较高的实际,建议引导企业适当收缩战场,变分散为集中,及时处置闲置低效土地、厂房等。
(三)转变政府帮扶方式,解决企业运营效益问题。参照温州等地成功做法,开展以下探索:一是政府担保解套方面。建议一方面结合省担保公司“政银担”新型担保模式,经过政府批准,将国投公司、开发区过去为特定企业开展的担保业务转至市担保中心,一旦发生代偿,最大化实现比例分摊、风险共担,建议按担保公司承担40%,省担保集团承担30%,商业银行承担20%,地方政府财政承担10%进行分摊;另一方面,分类处置。对正常运营的企业督促按时支付利息;对贷款逾期的企业履行代偿程序;对破产重组的企业由担保公司先期支付利息,待重组成功后统一结算。二是应急转贷资金方面。学习浙江部分县市每年设立2亿元应急转贷资金做法,继续执行应急转贷资金制度。建议财政局会同农委,组建农业担保公司,制定出台应急转贷资金使用办法,明确企业申请使用需自筹30%比例、资金调头采取封闭运行等举措,最大限度防范风险,不占用市财政应急转贷资金盘子,重点解决我市大量中小企业掉头难问题。三是财政政策扶持方面。建议下一步政策调整过程中要改变过去财政奖补资金“撒胡椒面”做法,废除基地奖补、市场营销等企业自身市场行为方面条款,重点在企业贷款贴息、重点项目建设、设施农业奖补等方面予以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