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各参加单位,本会各委、室,有关新闻单位:
根据省、宣城市政协的通知要求,今年将举办安徽省第九届“政协好新闻”和宣城市第二届“政协好新闻” 评选活动。本次参评作品的发表时限为
(一)推荐数额。市政协将从收到的作品中推荐文字作品4件、广播作品1件、电视作品2件、网络作品1件、摄影作品2件报宣城市政协,由宣城市政协择优向省政协推荐。
(二)“政协好新闻”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评选共设消息类、通讯类、评论类、电视作品类、广播作品类、摄影类、网络作品类等7个类别。同时,根据参评作品质量和评选活动组织情况,设优秀组织单位若干个,优秀通讯员若干名。
(三)报送要求。请各单位按照安徽省第九届“政协好新闻”评选办法要求,于2016年6月28日前将参评作品报送至市政协专委会办公室,并在邮件上注明“好新闻评选”字样。联系人:庞雪峰(4036718)。在报送文字稿的同时须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文字稿用word格式、摄影作品用JPEG格式)发送到邮箱pxf968@yeah.net。
附件:安徽省第九届“政协好新闻”评选办法
安徽省第九届“政协好新闻”评选办法
一、评选目的
加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宣传,加强对人民政协性质、地位和作用的宣传,加强对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成果的宣传,加强对政协委员中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为此做出积极贡献的新闻工作者和相关人员,鼓励更多的优秀作品涌现,进一步提高人民政协的社会尊重度和社会影响力,为我省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参评资格
在
1.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通讯社;
2.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
3.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报纸、广播电视等的网络版、电子版)。
三、评选项目和要求
参评作品必须与宣传政协工作或政协委员有关,要求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新闻性强,富有时代特色。
(一)报纸、通讯社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以简要文字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要求长度不超过1000字。
2.评论类: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述评等,不包括杂文、系列评论和领导讲话。要求长度不超过2000字。
3.通讯类:用多种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包括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和新闻综述等。要求长度不超过4000字。
4.摄影类:要求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说明简洁。
(二)广播电台、电视台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要求时长不超过4分钟。
2.评论类: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要求时长不超过15分钟。
3.新闻专题类: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要求时长不超过45分钟。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定义同报纸、通讯社通讯类评选项目。要求时长不超过8分钟。
5.新闻访谈节目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和新闻人物访谈节目,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节目时长不少于2/3。要求时长不超过1小时。
(三)网络新闻作品参评项目
1.新闻评论类: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要求长度不超过2000字。
2.新闻专题类: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页面层次结构不少于两层。
3.新闻访谈类:网站首发的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2/3。
4.摄影类:指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
(四)参评作品的署名
参评作品的作者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以代表作刊播时的姓名、人数、顺序为准,刊播时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作品视为“集体”署名。广播、电视新闻访谈、新闻现场直播主创人员署主编、编导、主持人等姓名;新闻专栏、网络专题主创人员署策划组织人员和主要责任编辑等人员姓名,超过6人的署名“集体”;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署节目责任编辑姓名(不含参与制作该档节目内容的记者、摄像、播音、主持等),超过3人的署名“集体”。
四、推荐和报送办法
1.中央驻皖新闻单位和省新闻单位的作品,由各新闻单位直接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省直管县政协直接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作品,其他市县(市、区)的新闻作品,由各省辖市政协办公室(厅)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好新闻评选委员会评委可直接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作品。
2.各参评单位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额推荐参评作品(推荐名额附后),选送作品时如无法达到所规定的比例,不得以其他类别的作品替换。
3.每件参评作品须填写《第九届“政协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表》(表样附后),推荐单位汇总报送作品时,还须填写一份《第九届“政协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目录》(表样附后),以上两种表格都应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所有推荐作品须报送参评作品推荐表和作品文字稿一式20份。文字作品还须报送作品发表刊物复印件20份和发表刊物原件1份;新闻摄影作品还须报送作品发表刊物(或电子版截图)的复印件20份和照片原件1幅;广播、电视作品还须报送刻录光盘5张;网络作品还须报送发表网页的复印件20份和能够离线浏览参评作品网页的光盘5张。
5.每份参评作品文字材料包括:1份推荐表(见附件)和1份作品文字稿(报刊作品要求是剪报的清晰复印件、广播电视作品请报送完整文字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后装订在一起。
五、奖项及奖励办法
1.获奖作品中,一等奖不超过9名,二等奖不超过20名,三等奖不超过35名,另设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奖和优秀通讯员奖若干名;
2.主办单位将对获奖者和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奖牌和奖金;
3.评选工作于2016年10月底前结束,评选结果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各参评单位,并由省政协办公厅下发有关文件,同时在安徽省政协官方网站和安徽政协新闻网上公布。
六、评选委员会
“政协好新闻”评选委员会由省政协领导和省政协办公厅、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及部分省政协委员和有关业内人士组成。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评选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省政协研究室宣传处,联系电话:(0551)62226199、62226204,联系人:刘钢、张慧新。
七、评选程序
本次活动实行推荐、初评和定评三级评选制,先由各单位推荐,再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本办法规定进行审核、分类,然后由初评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初评,确定入围作品,最后由评选委员会评选确定获奖作品名次。
八、本办法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和实施。
第九届安徽省“政协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目录
编号 |
作品标题 |
作者姓名 |
刊播媒体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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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
2016年 月 日 (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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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安徽省“政协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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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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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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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 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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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
2016年 月 日 (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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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评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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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评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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