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塑造我市山水城市特色的建议
我市依山傍水,地理环境优越,自然资源丰富,具有独特的自然景观特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确立了生态立市的战略目标,积极倡导生态文明,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着力将我市打造为最佳人居的绿色之都。但目前我市在塑造自身应有的山水城市特色方面还很不够:主要是地方山水和“竹”文化特色未能充分展现,优越的自然资源条件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山水生态景观通透度不够高,城中山水与城市的虚实关系较差;原有山水性建筑缺乏保护,历史文化未能得到延续。为传承地域文化,突出我市“城在山水中,山水在城中”的景观特色,打造我市生态园林城市新形象,建议:
一、建立合理规划结构,加强规划管理。以城市水体为主框架,组织绿地建设,并与城市公园连接,树立入城通道式的绿色形象,营造优美的城市生态景观环境,实现“城市与自然共存”。同时,深入推进“阳光规划”,加大公众参与的力度,进一步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实施管理的严肃性,保证各项规划顺利实施。
二、城市建筑布局和道路格局要对山接水。将城市中建筑轮廓线做局部修改,在保护自然水际线的同时,注重河流两岸生态绿地的围合搭配,创造良好的景观效果。根据我市地形特点,运用现代化城市规划设计手段探求城市空间关系,使建筑布局显山露水。规划的道路网应依地形、山势、河流走向布局,加强组团间联系,充分体现山水城市的景观风貌。
三、充分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内涵。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应深入挖掘城市文化内涵,将历史文化与地方特色结合,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恢复建设历史性景观“宁国八景”、“环城十二景”等。同时,路名、小区名的命名应延续地域文化,发挥其城市名片作用。
四、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要体现地方特色。应尽快确定市花、市树,大力推广体现我市地方特色的易成活绿化品种。城市雕塑、园林小品等公共设施建设应以我市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为主题,体现我市地方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