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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污水处理建设的建议

2023/7/19 15:12:24 人评论

张春梅

统筹解决好农村村居污水处理问题,营造广大农村良好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生态振兴,助力乡村振兴的有力保障。 我市建设了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1座(乡镇43座、街道8座),所有乡镇政府驻地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了全覆盖。存在农村居民聚居点污水处理滞后、运行管理不完善、有的处于闲置的状态等问题,成为推进乡村振兴的短板。主要表现在: 一是运行管理主体不明确,资金投入不足。由于受省美丽中心村建设考核的需要,每年由农业农村局从省级中心村建设资金中安排资金,进行省级中心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财政没有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已建成的农村村居污水处理设施,15座乡镇驻地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通过财政资金拨付,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运行维护。非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污水处理设施,由乡(镇)、村负责监管,费用在美丽乡村管护资金中列支。在运行管理上,存在农业农村局和生态环保局责任不明现象。 二是建设中重设施轻管网,不能全覆盖。工程建设标准不高,设备自动化水平低;设计规模不合理,注重将处理设备安装到位。由于农村居民居住分散,需要铺设较长的管网,投资增加,大多数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延伸不够,农户纳管率普遍较低。如甲路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势等因素,实际管网覆盖率不足50%。 三是重建设轻管理,后续管护乏力。部分设备年久失修、老化,管网裸露、破损、堵塞等现象严重。村级污水处理设施,由所在乡镇政府自行维护。由于维护管理资金投入不足和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管网损坏多,造成大部分污水处理设施不能长期有效运行,甚至闲置。 四是设施作用发挥不充分。农村居住人员少,且分散,污水产生量小;加上农村传统生活习惯,废水还田还地资源化利用,接入管网的少;污水收集率低,处理终端进水量不足,污水处理效果难于保证。

    为此,建议: 

一、进行项目建设可行性论证,做好长期发展规划。选择农村实际居住人口集中的村,实行乡村污水处理统筹,将农村污水处理与乡镇污水处理一并纳入“十四五”污水治理规划,分年度推进实施,逐步实现乡村污水处理全覆盖。

二、按照技术实用性标准,提升污水治理效果。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技术,强化村居污水处理技术保障,加大投入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配套,不仅要考虑处理效果、费用,还要考虑工艺的适用性以及技术应用,优化提升村居污水处理工艺,切实提高村居污水收集率和处置达标率。

三、强化运行经济性目标,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支持力度,稳定资金投入,解决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所需要的资金。可通过引进专业的第三方服务公司,对设备的运行进行定期检查、监测运行状况及出水水质。以满足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的日常专业维护和定期检查工作,维持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期有效运行。

四、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农村污水的技术指导。实行“一个部门管到底”,统管统筹。将农村污水处理建设、管理统一明确由生态环境保护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污水处理项目实施、专业人员和服务公司的资质认证、监管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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