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肝沥胆 实干敢言
——记明代户部主事黄一腾
周喜平
黄一腾(1561—1623),字仲升,宁国东岸黄村人,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进士。历任河北完县知县、江西南昌知县、礼部仪制司主事、监察御史、户部主事、长芦运判、浙江司郎中、南京吏部文选司郎中、山东布政司参议兼佥事。
黄一腾登第之初,观政兵部(即了解兵部的工作和政绩,非实职),上《武备十议》,就军事国防建设提出了很有见地的建议,获朝廷赞许,传诵一时。
万历二十九年(1601),黄一腾任河北完县知县时,该县社会风气不正,治安混乱,盗贼纷起,民无宁日,黄一腾力整社会治安,实行保甲制度,严格律令和条约,严惩不法之徒,两个月后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地方安定,百姓安宁。
万历三十一年(1603),黄一腾调任南昌知县。该县“旧有虚加丁数,相沿在册,及沙塞虚米九百余石,为民累”。过去的地方官员虚加百姓人口,长期按虚加人口数征收皇粮,官员从中吃空额。此外,地方官员还贪污国库皇粮,用沙子掺入粮库中,填补皇粮亏空九百余石,百姓不堪重负。黄一腾上任后组织清查核实,为百姓减轻了负担。南昌税官潘相骄傲专横,穷凶极恶,鱼肉百姓,雇佣众多随从和打手,私设监牢,非法拘禁百姓。黄一腾不畏强暴,“断然削其杂役,释其狱囚,折其威焰”。潘相大怒,以危言威胁黄一腾,黄一腾不予理睬,不为所动。南昌官民感恩戴德,立“怀德祠”以示敬仰。南昌邻县丰城圩田水涝严重,由于大户豪强的阻挠,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治理。南昌府郡守委派黄一腾到丰城治理水患,黄一腾经过实地调查后,决定根据水涝的不同程度均派民夫。由于负担合理,大户豪强无话可说,不再阻挠,使丰城水患得到了治理。这一合理负担劳役治理水患的做法为后人所效仿。
万历三十八年(1610),黄一腾任南京户部主事,时值商业萧条,经济不振,他采取得力措施鼎新革故,使经济、民生迅速好转,水陆之众,同声欢呼:“自有榷使以来未之有也。”
为了社稷安康,黄一腾不怕冒政治上的风险,敢于直言,多次向皇帝上疏。万历四十三年(1615),谏官(掌管谏诤的官员)御史刘光复因在朝廷上大胆直言,并高声越奏,触怒神宗朱翊钧,神宗欲将刘光复处决。黄一腾等朝廷官员虽与刘光复素不相识,但认为神宗处置不妥,欲上书救刘光复。在拟写疏书时,众官员“相顾不敢执笔”,黄一腾“奋草千言”,写下了《救刘御史公疏》。疏文曰:刘光复对“奏对之仪,不复谙习,况应召疾趋天威”,“草野之性不及顾虑”,“光复习之不惮犯颜”,“谏官系天下之耳目,刑狱关国家之命脉”,“夫国家置谏诤之臣,在平时有以养其气,而后临事得以收其用。圣度素廓,容所不能容,尤所以培养直臣之气,岂一旦置之重典而预啟缄默之渐耶”,“三尺之法,受自祖宗,与天共之,不得私为轻重”,“诚不忍祖宗相传之法,皇上钦恤数十年,忽至今日而屑越(糟蹋)之也”,“恐宥(宽免)一光复或可以弭天灾,而辟(使用刑法)一光复必至于重天谴”,“望皇上回心于锡类(以善施及众人),而永誉于解网(宽宥仁德)乎”,“职等愚陋,素不识光复为何如人,而国宪所关,不得不披沥以恳”。疏文客观的表述了刘光复的耿直性格及触犯圣怒的原委,指出了谏官对国家的重要作用,奉劝皇上要培养敢讲真话的直臣,慎用法典,不要滥用刑法,尤其不要滥杀直臣。疏文表达了黄一腾等官员披肝沥胆的报国之心。也是在这一年,朝官结党纷争,黄一腾亲拟《揭贴》进谏神宗朱翊钧,斗胆直言:“皇上亲奸佞,远贤臣,势必自贻伊戚,后患无穷。”可谓忠言逆耳。后因朝政日非,辞官归里,读书于山门洞瞿硎故址,自号“问瞿”。连遭父母丧,守孝三年后回朝,不久病逝。
黄一腾著有《诸儒语要》、《南州政略》、《武林改弦录》、《南昌学田记》等。